泰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、副市长刘志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,目前正接受江苏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

公开履历显示,刘志明,男,1972年8月生,汉族,江苏靖江人,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,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90年8月参加工作。
刘志明曾任靖江市委办公室办事员、信息查办科副科长、综合二科科长、主任助理、副主任。2012年调任江苏省泰州市,历任泰州市海陵区委常委、海陵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、京泰路街道党工委书记,泰州市委副秘书长等职。
2016年,刘志明陆续出任泰兴市委副书记、代市长、市长;2019年任泰兴市委书记;2020年任泰兴市委书记、一级调研员;2021年任泰州市政府党组成员、一级调研员。
2022年,刘志明任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、副市长。至此番被查。
值得注意的是,刘志明十天前还曾出席公开活动。(清廉江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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